YHDRA参与性小组服务管理办法

来源:YHDRA 作者:温益群 时间:2012-11-09 点击:313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(试行稿)

参与性小组,是YHDRA独特的组织形式和有创意活动方式。为了使小组在新的周期中继承传统、创新发展,根据研究会的发展思路和小组活动实际情况,特对参与性小组的服务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。

一、组建小组的基本要求

1.小组建设目标与活动内容,应与研究会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,发挥多学科结合的优势,在健康与发展领域做出努力和贡献。

2. 研究会特别鼓励和支持会员组建具有创新特点与超前研究的小组;特别倡导和支持过去已成立并目前正在活动的小组,围绕研究会的发展方向,聚焦小组目标和调整小组活动。

2.小组成员应来自不同学科和单位。原则上不支持只有一个学科的人员组成的小组。同时,研究会特别鼓励和支持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会员组成小组。

3.每个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名,其中至少4名必须是在册会员;每个会员不得同时参加3个以上的小组,不得同时担任2个或2个以上小组的负责人。

4.各小组应有固定负责人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负责人的,应及时通知研究会秘书处。

5. 原则上不鼓励以在校本科学生为主组建小组,不支持在校本科学生担任小组负责人。

二、开展小组活动的原则

1.小组应遵循平等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原则,积极开展活动,并按计划完成既定目标。

2.各个小组每季度至少活动1次,并有活动记录;每半年提交书面报告1份。

3.小组应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在相关活动中介绍、分享、交流小组活动情况;每个小组在本周期中,主持1次研究会例会,或在例会上做1次与小组活动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。

4.研究会提倡并组织各小组之间开展交流和相互支持活动。

5.小组活动经费应有专人管理,民主透明,及时向组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。

三、YHDRA对小组的服务及管理办法

1.研究会对小组活动给与支持、服务:

(1)以培训、研讨、交流等形式,促进小组的自身建设和创新发展; 

(2)为小组提供科研、培训、社会服务及项目等相关信息;

(3)为小组争取项目创造机会和条件;

(4)为小组提供基本活动经费;

(5)为小组提供筹资培训和筹资机会等; 

(6)为有创意的小组寻找包括经费在内的相关资源。

2. 研究会秘书处负责小组对小组提供以下服务和日常管理:

(1)受理小组成立申请和研究审批;

(2)组织小组工作的总结和评估等;

(3)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,对各小组的活动数量、质量、参与程度、提交报告、交流分享、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支持、监测与评估;

(4)小组活动经费的额度,根据YHDRA本周期综合项目申请到的经费情况按预算执行;各小组按照研究会财务管理规定,领取经费和报销帐务。

云南省健康与发展研究会秘书处

20121010